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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電影"投名狀"熱映後
盜版業者本著,你的產品.就是我的產品
你的創意.就是我的創意
你的消費者.就是我的消費者
而我的地盤.可從來就不是你的地盤
完全本著"投名狀"裡的:搶錢、搶糧、搶地盤
的山寨精神.進而把盜版正名為山寨版
雖然大陸方面.希望低價化的商品
能促進購買.達到商品普及.進而帶動規模經濟
而想把山寨合理化,並像國內某晶片大廠喊出的口號
"今日山寨.明日主流"
雖然我也希望能買到便宜的商品
但直接盜用別人的東西
說什麼我也無法接受
台上十分鐘.台下十年功
若想要成功.直接盜來用
這樣把別人辛苦研發設計的成果.當成自己的
應該叫做"強盜版"吧
所以KUSO就好,別山寨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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